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众身体健康,历来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2001年以来,通过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所提高。但近两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缓慢上升、上下徘徊,个别地区安全指标反弹,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种种情况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然严峻。而从从11月1日开始,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农产品上市正式有了“紧箍咒”,那么消费者买到或食用有害农产品如何索赔?如何保障市民轻松吃上放心菜?
俗话说得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有相当一大部分是直接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如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但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却时有发生: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猪肉的瘦肉精、鲜鱼的孔雀石绿、福寿螺的广州管圆线虫等等,这些都表明农产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这两天来,记者在长沙各大农产品市场的走访中也深切感受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仍是悬在老百姓心头的大问题。老百姓说:“现在对健康是很重要,说实在的。我情愿少吃点,但是要吃好一点。”“平常我很少买叶子菜吃,怕打农药哪。”“超市里面的我还是比较相信的。我觉得他安全一些,我有时也在个体户那里买,但是我就还是有点担心。”“我就喜欢买这乡里人的菜,没打药呀。”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助理巡视员徐肖君表示,以往尽管通过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规定,对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进行了及时处理,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权威性和强制性不足,很难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因此,亟需通过立法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公众消费安全。另外,他还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出口的压力加大。近年来,因质量安全问题导致出口农产品遭退货、扣押、销毁、索赔、终止合同等现象十分突出。发达国家以质量安全为由,不断提高农产品进口市场准入门槛,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消弱了中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据统计,中国九成农产品出口企业曾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每年经济损失高达九十亿美元。
湖南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副处长许靖波也告诉记者:“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农产品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质量安全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比如说,今年5越的日本实施的垦田列表制度将过去农业产业的标准将过去的2470条增加到51397条,大幅提高了外国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门槛,所以说如果我们不提高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水平,就是我们原来出口到日本的传统产品将受到严重影响,就会严重影响到农业产品收入的增加。我们省,比如以湘阴藠头为主主要出口到日本,我们的有机茶出口到欧盟,如果这两项他们提高标准,我们不适应形势变化的话,那出口肯定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许靖波认为,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可谓应时代使命而生,总的说来,这部从今天起开始正式实施的法规有这么几个特点:以强化产地监测、源头控制为基本出发点;以加强过程控制、推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主要手段;以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为突破口,推进产品认证、包装标识制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为目标,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构建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障消费安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最引消费者注目的规定就是,如果消费者食用了问题农产品而受到损害,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消费者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买到问题产品,同样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赔偿。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明确了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规定了5种农产品不得上市: 1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是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是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是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5是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如若发现上述情况将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 |